1.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
2.取消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
3.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2016年湖北省招生政策主要变化调整志愿结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