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
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2)试行分段填报志愿,集中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填报(6月25日-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阶段集中填报(8月5日-8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3)优化志愿结构,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
一是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二是取消具备专项计划录取资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三是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4)扩大专项计划规模,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全国规模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我省省属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也进一步增加招生规模。
二是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条件更加严格,要求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同一个县(市、区),而且考生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户籍必须与考生在同一县(市、区)。
三是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按照教育部文件,我省继续保留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不再将全省乡镇中学农村考生纳入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对象。全省乡镇中学农村考生和去年一样,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5)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改进和完善提前批及特殊类型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建立分类清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分类投档录取规则,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需求,为平稳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前做好政策和技术准备。
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6)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时,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在批次线下降20分征集志愿。
(7)调整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部分招生政策。
只有经教育部批准高校才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其他高校不能用追加计划录取达到学校同批次线、全省专项统测合格考生。高水平运动队招收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考生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前的相应要求,不再按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防止因批次减少而大幅降低录取标准。
(8)调整高职高专补录院校条件。
8月份常规录取阶段未完成在鄂招生原计划的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在注销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之前)方能进行补录,在常规录取阶段已经完成在鄂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不参加补录。
(9)开展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试点。
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10)倾力关心弱势群体,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从2016年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听力和肢体残疾考生进行单独招生。
2016年湖北省阳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