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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

2016年湖北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申贷流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30 12:14:00 解决时间:2018-03-25 23:42

满意答案

四、申贷流程

1.在校生续贷(2016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待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由县资助中心审核。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n/,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2、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n/,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

(2)材料准备:

①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

②没参加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

(3)常识考核:对新贷申请学生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合格才有贷款资格,考核内容以简单金融知识、诚信知识为主。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 2018-03-25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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