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统考中违法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特别提醒,《刑法修正案(九)》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高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属于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艺术类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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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投资与理财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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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表演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与CAD)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服装表演 | 武汉市交通学校 | -- | -- |
服装表演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服装表演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服装表演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 | -- |
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服装表演专业)报考须知乘车路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