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申报、审核和资助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学生成绩不合格、不遵守校纪校规等问题,一经查明,即撤销资助,追回奖金及荣誉。
2.所有资助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3.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1.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灾区阳光培养计划申请表(2016级新生)
2.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灾区阳光培养计划申请表(2014、2015级学生)
2016年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灾区阳光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