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艺术大类一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参加联考单招的所有院校,按“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和录取。
2.文化艺术大类一志愿录取方式:各联考单招院校统一划定文化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文化艺术大类专业征集二志愿,认可其他联考单招大类及单考单招成绩,录取方式参照一志愿录取方式或以录取院校公布的原则录取。
4.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项缺考的,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各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免试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免试资格: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身份证、报考证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
(4)免试成绩折算如下:获得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750分;获得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700分;获得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50分;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00分;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550分;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500分;
6.未被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同意使用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成绩的单招院校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结果可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查询。
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工作实施方案中职(中专、技校)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