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职单招联考类别增至10个专业大类。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要求,这10个专业大类分别表述为:学前教育、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装备制造大类(原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原土建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原财经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原艺术设计传媒大类)。各单招院校要合理设置招生专业,安排优势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联考单招牵头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院校办学情况研究确定。命题和组考工作由牵头院校统筹负责,相关院校参与实施,联考成绩供本专业大类所有院校使用。
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和实施积极推进,扩大联考单招专业类别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