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院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积极开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对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要做到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特别要做好考场记录,并由监考人员签字,可使用照片、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记录。对暂时收缴的作弊物品要出具收据。
严格备案程序,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院校不得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严禁通过虚假信息、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对单招中违反规定的院校和工作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单招资格,并追究院校领导责任。
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和实施严肃纪律,继续加大违规处理力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