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类:[(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专业统考成绩×20%]+专业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服装表演专业: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