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本科(一)中使用本校校考合格证的院校(专业),录取时将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高校投第二志愿。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1∶1。考生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统考成绩×60%]×2+统考成绩×10-6;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统考成绩×20%]+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艺术专业投档录取规则有哪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