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艺术统考、校考有哪些纪律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