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必须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套(准考证不需要复印件),另请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艺术硕士、教育硕士:2016年3月25日(整天)
资格审查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校科教大厦行政楼207办公室)
3、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或需加试考生须另缴100元加试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收取。
4、复试报到:审核合格考生,请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于3月25日(8:00-17:00)报考院系报道。(美术专业报到地点:美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人:吕老师;音乐专业报到地点:音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13309。联系人:柳老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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