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一志愿优先、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优先原则招录。
3、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总评成绩按一级学科排名,在学科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总评成绩按二级学科方向排名,按学科空缺计划数依次录取并需服从专业调剂。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隐瞒未报的或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016年湖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