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细则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致电郭小珊老师(0714-6576163)问询。
2、其它未尽事宜由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决定。
光学工程一级学科
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2016年3月
2016年湖北师范学院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