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符合我校专业报考条件要求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对于未经在读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擅自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原就读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责成其办理退学手续。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