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结果为基础,严格按照以下通知和文件要求进行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次,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春秋两次发放。
学院不得把毕业班学生排除在受助学生范围外,也不得把上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排除在本学年申请范围外,要根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统一评审。
2016年湖北啤酒学校开展国家奖助学金初评评审依据及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