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即优先安排考生专业一志愿,再按照相同原则录取二志愿,直到专业录取额满,录取时不设调剂志愿。
3.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考试院的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
4.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免试入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成绩按照以下办法折算计分: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750分;
(2)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75分;
(3)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00分;
(4)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75分;
(5)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75分;
(6)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00分。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我院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上(http://www.***/)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6.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7.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8.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9.通过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习。
2016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学院的录取规则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