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单招的普通高中生可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参加单招的对口考生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符合免试条件的,文化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等级进行成绩折算,折算办法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
(2)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安排考生专业一志愿,再录取专业二志愿,直到专业录取额满,录取时不设专业调剂。
(4)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
2016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