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校外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三)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部负责统一公布拟录取结果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录取结果。
(四)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研究生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调剂预录取的考生待录取状态。凡发出待录取状态后,考生超过24小时未进行回复确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016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