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察内容
1.专业课考试
2.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4.调剂考生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复试笔试科目为拟调入专业的复试科目。
5.资格审查: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1寸证件照一张(体检时使用);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奖学金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6.体检
由学校卫生院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标准,安排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学校卫生院保存。
7.政治审查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可提前登录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部下载函调信。函调的证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形式
1.复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1)专业课考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满分100分,按照50分计入复试成绩,设计类课程阅卷老师不少于3人,按加权平均值计算成绩。
3.综合面试的目的是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包括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大局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等),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50分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组成员分别评分,按加权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复试时间
1.专业课考试安排:
类别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笔试内容 |
时 间 |
地 点 |
学术硕士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设计方向) |
高层建筑设计 |
3月24日 13:30-19:30 |
主教学楼506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设计方向) |
城市设计 |
3月24日 13:30-19:30 |
主教学楼511 |
|
建筑技术科学 |
建筑技术设计 |
3月24日 13:30-15:30 |
主教学楼510 |
|
专业硕士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高层建筑设计 |
3月24日 13:30-19:30 |
主教学楼510 |
或城市设计 |
3月24日 13:30-19:30 |
主教学楼510 |
||
艺术设计 |
专业设计表现 |
3月24日 13:30-16:30 |
主教学楼507 |
注:绘图纸与绘图板由考场提供,其余绘图工具由考生自备
2.综合面试安排:
类别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时 间 |
地 点 |
学术硕士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设计方向) |
3月25日 14:00-18:00 |
主教学楼717室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设计方向) |
3月26日 8:00-12:00 |
主教学楼717室 |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设计方向) |
3月26日 14:00-18:00 |
主教学楼717室 |
|
建筑技术科学 |
3月27日 8:00-12:00 |
主教学楼717室 |
|
专业硕士 |
艺术设计 |
3月27日 14:00-18:00 |
主教学楼717室 |
建筑与土木工程 (寒冷地区绿色建筑设计) |
随同方向学术硕士 |
主教学楼717室 |
注:1、面试顺序抽签决定,3月24日专业课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教室抽签
2、自述部分考生需准备5分钟PPT
3.3月24日晚上8:00-10: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地点在C508。
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
科目:建筑设计基础理论与建筑史(建筑设计方向)
城市规划基础理论与城市建设史(城市设计方向)
建筑光学与建筑声学(建筑技术科学)
建筑理论与3小时快速设计
室内设计原理与景观设计原理(艺术设计)
2016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复试复试考察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