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申请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注:“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或10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注: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3)CET-6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5)其他有关材料(如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6小时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接收待录取通知并确认。逾期未确认“拟录取”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名单备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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