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在充分尊重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总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填报志愿情况,各专业计划可进行调整,以满足考生志愿要求。
2.同分考生处理: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总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3.参加我校单考单招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C者,视为不适宜就读,不予录取。
4.缺考处理:如文化基础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任意一项缺考,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5.二志愿录取办法: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学校公布的二志愿缺额计划,按照考生参加其他学校单招考试的总成绩进行录取。
6.体检要求:各专业对录取考生的身体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订单培养计划在录取时不单列,根据我校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新生报到后组织有意向学生参加订单企业面试,经面试合格转入订单班学习。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2016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