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高考体育测试现场进行调研和反兴奋剂抽测的通知》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学校将建立仲裁小组、制订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处理特殊类型招生中涉及专项测试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仲裁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仲裁机制一经启动,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68
咨询电话:027-59751111(招生办公室) 027-59750618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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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一月
附:
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
db821490ac4978704b9df4698e037c94.doc (25.00KB)
2016年湖北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监督与处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