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志愿结构,增加考生选择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
取消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
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2016年湖北高考招生政策出台 本科录取调整为两个批次试行分段填报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