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2016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如对统考科目初试成绩有异议,须在2016年2月17日17:00前,按前述自命题申请办法向我校研招办提出查卷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统考科目复查申请将由我校统一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受理。复查内容与自命题成绩复查相同。复查结果将于3月初通知考生本人(教育部统一评卷科目复核结果待下达后反馈)。
联系电话:0310-8579567。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附件1:2016年自命题专业课成绩
附件2:2016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
2016年河北工程大学全国硕士生招生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