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推荐院校教务处盖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2.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推免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3.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须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湖北大学纪委:027-88663907,jiwei@***.cn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8663060,yjsc@***.cn
附件: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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