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汇总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信息及复查科目,于2月18日9:00前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对于河北省评阅的统考科目试卷,省考试院将组织评卷教师进行试卷复查,复查内容包括错判、漏判、成绩累计错误等事项,评卷宽严掌握不在复查范畴。2月底前,试卷复查结果将反馈回我校,并由我校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河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
附件
河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
姓 名 考生编号 科目名称及代码 申请复查理由: 考生签字: 2016年 月 日 招生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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