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各专业研究生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必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临床类各专业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具备医学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报考时提供医学类学历证书或医学工作经历证明)。
其中:
1.报考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57开头),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内地中医相关学科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符合报考内地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医师报名规定")。
(2)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内地护理学相关学科专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3)报考其它学科硕士专业学位的,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内地相关学科。
2.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报考前须取得内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医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迟须在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016年广州中医药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