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体育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在第一志愿报考某专业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录满,则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高考招生录取系统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2.录取方法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①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当地招办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成绩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②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划定的艺术类(音乐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先录取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不足额,再录取参加统考的考生。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同类考生按同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5+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5)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编导专业同类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表演专业(武术表演)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3+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7)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③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和新闻学专业首先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60%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体育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其次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40%录取,如果体育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方向)出档时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体育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体育类其它专业出档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体育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
①拟录取名单将报至考生户籍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核查备案,我院按备案批复后的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在此基础上根据我院专业或专项的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非免试考生。
③按志愿优先原则,同志愿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体综合成绩(文体综合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总成绩×70%+文化考试总成绩×30%)分专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果文体综合成绩相同,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果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均衡的调剂,便于学校完成各专业的招生名额。
3.“单招”与“普招”不可兼录
参加我院“单招”考试的考生,仍可兼报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可报考我院其它专业或其它院校。按有关录取规定,若被我院“单招”提前录取,则考生自动放弃“普招”录取资格。
4.杜绝资质作假
我院招生、纪检部门在考生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的各环节,对考生证件与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入学后开除学籍,并将作假单位及个人通报考生所在省有关管理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内。
2016年广州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