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学校完成网上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后,省、市属学校和区属学校于9月12日-13日分别到市招考办和区招考办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再按学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2.中职学校分两次办理录取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间:9月19日-21日;第二次备案时间:10月13日-14日,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各类资助资格(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福彩助学)的新生必须在第一次办理备案。市招考办在每次备案结束后,即移交录取新生数据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考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2016年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录取操作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