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占6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40%;视障应往届中职校、技校、职高文化素质和技能测试各占50%)。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
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人其他学校。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16年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