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界定
1)农村户籍。根据市公安局《关于配合做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函》(穗公户〔2010〕296号)确定。农村户籍的标识为:未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为“农业家庭户口”或已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户口簿内面“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增加打印“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
2)县镇非农户籍。参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1〕263号)》,对省内县镇非农户籍的界定执行。具体见下表:
4、学生是某些地区农场集体户,校方允许学生申请享受待遇,在国家、省、市审批后才能享受免学费待遇;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10]0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目录》中规定的涉农专业。其中,我校的涉农专业为畜牧兽医、宠物护理、园林技术专业。
2)如未能提供以上九证提供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或者近一年低保金的银行流水单(具有“低保”标识)可先纳入免学费申报范围。由学生在当年12月30日前补交当年有效证明材料的,方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