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1月20日前将免学费核准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各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准情况告知各学校,学校据此通知向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补收学费。
答案来源于:2016年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解读
2016年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