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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界定

2016年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解读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界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19:41:00 解决时间:2020-03-01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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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界定

1)农村户籍。根据市公安局《关于配合做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函》(穗公户〔2010〕296号)确定。农村户籍的标识为:未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为“农业家庭户口”或已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户口簿内面“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增加打印“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

2)县镇非农户籍。参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1〕263 号)》,对省内县镇非农户籍的界定执行。具体见下表:

2016年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解读

备注:

1、县镇非农学生分为两类:一是界定为农村户籍但目前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林民、渔民、农民、牧民的学生;二是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户籍的学生,即是凡是学生属于这个分布表地域范围内的,无论是何种户口性质,无论户口簿上是否有写明“XX县”的,都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2、如果超出“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助学金区域分布表”范围或没有注明“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也没有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显示地址为“XX县”的“居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一律不享受免学费待遇;

3、如学生对“农村”身份的界定有疑议,学生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由其开具学生目前户籍属性证明材料(属性为“农业户”、“农业居民户”、“农村家庭户”、“自产农业户”、“自理口粮户”、“林业户”、“渔业户”或“畜牧户”等)

4、学生是某些地区农场集体户,校方允许学生申请享受待遇,在国家、省、市审批后才能享受免学费待遇;

5、学生户籍地址或身份证背面家庭地址归属地属于行政村;

6、省外县镇户口的界定,具体按上级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执行

2、涉农专业界定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10]0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目录》中规定的涉农专业。其中,我校的涉农专业为畜牧兽医、宠物护理、园林技术专业。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

1)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父母(含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拥有当年有效的以下“九证之一”:《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村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地市级总工会核发的有效《特困职工证》等贫困证件的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指具有九证之一的学生和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的有关证明,如《军人优抚证》、《孤儿证》、《残疾证》等。注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所需证件,必须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并且在学校及各级政府审核材料时,该证是处于有效期内(入学当年12月31日前),否则是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2)如未能提供以上九证提供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或者近一年低保金的银行流水单(具有“低保”标识)可先纳入免学费申报范围。由学生在当年12月30日前补交当年有效证明材料的,方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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