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各招生学院(部、实验室)成立本院(部、实验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制定本学院(部、实验室)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3.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招生学院(部、实验室)拟定复试名单、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评价意见。
4.各招生学院(部、实验室)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5.学校统一组织非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听力测试、所有考生《综合素养测评》工作。
6.校医院负责考生体检工作。
2016年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