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先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复试条件。
2.各招生学院(部、实验室)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的身份要严格审查)。
3.复试时,要求每位考生必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
(1)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颁发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颁发证书的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全国学历学籍认证申请办法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网址:http://www.***.cn)
4.审查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资格
(1)按规定核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复试时,要求考生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2)按规定核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复试前,上述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30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院核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00分。复试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3月30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院核实。
6.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2016年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查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