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满分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学院(部、实验室)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
2016年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