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各招生学院(部)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择优拟定复试名单(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各招生学院(部、实验室)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拟录取人数的120%至150%左右,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不同学科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二)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先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复试条件。
2.各招生学院(部、实验室)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的身份要严格审查)。
3.复试时,要求每位考生必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
(1)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颁发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颁发证书的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全国学历学籍认证申请办法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网址:http://www.***.cn)
4.审查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资格
(1)按规定核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复试时,要求考生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2)按规定核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复试前,上述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30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院核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00分。复试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3月30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院核实。
6.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三)复试时间、方式和内容
1.复试时间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
2.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第一志愿考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与《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调剂生初试科目如与我校专业课复试科目相同,由招生学院(部、实验室)另行确定复试科目,并将复试材料存档备查。专业课试卷要兼顾各方向的内容,由学科专业小组集体出题,阅卷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部、实验室)决定。
(2)面试:面试工作力戒走过场,力戒随意性,必须科学设计面试题目,建立题库,由考生抽题回答。
具体要求: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5人(含秘书)。
②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3)根据需要,招生学院(部、实验室)可单独组织对考生进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3.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满分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学院(部、实验室)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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