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52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报名时,提交经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和复印件。否则,通过考核后,由于资格问题不能正式录取的责任自负;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户籍的学生不能报考三二分段招生,如果自行报考,将不能被录取,造成的责任自负。
各中职学校在转段考核报名时,与考生签订告知书,明确“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才能参与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6年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转段学生信息汇总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