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届董事由举办者推荐产生;
(二)往后各届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荐并经上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同意方可当任;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学院院长、教职工代表组成。董事会成员中须有三分之一以上具备五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者充任;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学院院长、董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主管单位备案,并抄报登记机关。
2016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院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学院的*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为5-7人。其产生办法与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