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学院董事会决议或者上级主管机构的规定;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报董事会批准;
(三)提请聘任或解聘学院副院长及财务负责人;
(四)聘任、解聘和奖惩学院其它工作人员;
(五)组织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六)负责学院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七)学院董事会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其他授权。
2016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行使下列职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