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学、科研等业务水平,为人师表;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完成本职工作;
(三)爱护学院声誉,维护学院合法权益,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四)尊重和爱护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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