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学院的财务;
(二)对董事、学院正副院长和财务负责人等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或学院正副院长和财务负责人等行为损害学院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时,要及时制止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监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2016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