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和解聘院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016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行使下列职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