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院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
3.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
4.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考试(测试)内容
1.分类考试招生:
(1)取得高中毕业资格,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为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测试)内容:职业素养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面试包括语言表达和形象礼仪,笔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分值为:
考核内容语言表达形象礼仪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分值
(3)测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占50%,职业适应性测试占50%,两者之和为测试总成绩。
2.单独考试招生:
考试形式:综合知识考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实操)
⑴综合知识考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时事政治三科一张卷,总分300分。考试参考资料语文:语文出版社出版,赵大鹏主编,上下册。数学:语文出版社出版,张景斌主编,上下册;时事政治指2015年的国内外重大事件。
⑵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依据专业不同,技能测试要求不同。总分200分。
招生专业或大类技能考核项目总分会计类会计符号的编制(数字的编写)200管理类经费请示报告200沟通技巧-如何与上级交流200机电类照明电路设计并接线200阶梯轴零件加工200汽车类汽车发动机拆装200汽车空调线路接线200化工生产技术化学基础操作技能200分析类土建施工类建筑施工平面图的识读200建设工程管理类计算机类计算机硬件组装200计算机软件安装200自动化类照明电路安装200电控元件故障排查200电子类万用表对电子元件的故障检查200串联电路调节灯泡的明暗200
备注:两个项目,考生任选一项进行技能测试
(3)测试总成绩:综合知识考试(笔试)占50%,职业技能测试占50%,两者之和为测试总成绩。
(三)命题、考试与评卷
1.职业素养测试、综合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2.考试:我院成立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考试(测试)时间
分类考试招生:2016年3月26日9∶00至17∶00
单独考试招生:2016年3月27日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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