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非试点专业学生不得报考。
(二)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制定原则。
1.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的第四学期末依据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按200分进行折算;
2.专业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不含选修)权重1:1,科目成绩的权重比例由中职学校制定;
3.满分200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1:1.5比例进行预录。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
(三)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实操、面试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专业技能考核在我校校内或对口中职学校进行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
(四)学生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考核,就读相应专业。
2016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录取和衔接考核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