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自主招生、面向农村户籍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贵州大学已发布的各类型计划的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原则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3、少数民族卓越班。按照我省五大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设置了相关专业,旨在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该计划以“少数民族卓越班”名称统一招生,进校一年后按照专业分流办法分流至涵盖的相关专业进行培养,涵盖的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后颁布的计划为准。
4、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后升转到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5、面向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面向贵州省范围内的贫困县招生,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考生自愿填报贞丰县定向就业专业者,录取后一周内须与贞丰县政府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签订协议时间在学校招生网另行通知),毕业后由相应县政府帮助安排就业。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2)学校将根据文化成绩上线且填报贵州大学志愿人数、专业班教学设置要求,调整确定各专业终计划数并及时公布。专业课考试后按不超过调整后的招生计划的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3)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计划数以考生文化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
7、在新疆投放的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由新疆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投档,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2016年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