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经申请批准,修满专业必修课程30学分颁发专业辅修证书;修满45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3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15学分)颁发第二专业毕业证书;修满60学分,并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2016年广州大学普高招生考生请介绍一下的第二专业、第二学位选修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