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类招生专业依据学生的综合成绩、学生的志愿及专业的特点三个方面进行分流。学生的综合成绩包括学生课程成绩、奖惩情况、学术特长等,其中课程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不能低于90%。分流时各学院在综合成绩基础上,根据学生志愿,按照专业规模进行分流,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学校分流分为跨大类分流和大类内分流,除文法学院放在第二学期末外,其余学院分流时间放在第三学期末,先进行跨专业大类分流。
2016年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大类招生大类招生分流培养依据与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