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依据
大类招生专业依据学生的综合成绩、学生的志愿及专业的特点三个方面进行分流。学生的综合成绩包括学生课程成绩、奖惩情况、学术特长等,其中课程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不能低于90%。分流时各学院在综合成绩基础上,根据学生志愿,按照专业规模进行分流,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学校分流分为跨大类分流和大类内分流,除文法学院放在第二学期末外,其余学院分流时间放在第三学期末,先进行跨专业大类分流。
(二)分流程序
1.跨大类分流
具有跨大类学习意愿的学生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经综合考核和批准,可分流到同批次其他大类培养专业。
一是拟跨大类所在学院同意接收;二是其综合考核排序位居所在培养大类的前2%的;
2.大类内分流
(1)相关学院在大类培养的第一学期拟定大类内专业(或专业方向)分流细则并报教务处审批,细则中应明确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分流名额和分流条件,分流条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综合成绩和学生志愿,同时提出学院的分流调控措施。
(2)教务处审批各学院分流细则后,学院安排时间做好分流的宣传工作,同时组织学生根据分流条件填报分流志愿。
(3)各学院在第三学期末按学生前三学期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只计算必修课)进行排序,并参照学生志愿进行分流;因名额限制而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学院根据所制定的分流细则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4)学院向学生公示分流结果无异议后,将《贵州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分流专业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5)分流结果一经核定,由学院负责做好分流学生的学籍变动,落实分班、排课、选课等相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分流后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6)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若因休学、公派出国留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按入学年度大类所属专业组织分流。
2016年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大类招生大类招生分流培养依据与程序类似问题答案